近日,鹤岗市南山区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涉及特殊群体的抚养纠纷案件,尽管涉案标的较小,但充分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姜某与妻子张某离婚后,患有先天智力障碍的儿子判与前妻抚养,姜某每月给付300元抚养费。后因姜某脑溢血导致半身不遂,姜某就到法院执行局要求停止执行每月抚养费,法院执行法官酌情考虑后,同意停止执行,但姜某前妻张某坚决不同意。执行法官耐心对其做思想工作,一方面安抚张某情绪、耐心沟通,一方面与姜某商谈待其有履行能力后加倍补偿儿子抚养费,经过法官的多次耐心调解,张某终于同意暂停姜某的抚养费,亦表示相信法院会公平、公正的处理此事。至此,一件难案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