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家住鹤岗市南山区的张老汉,因为一起房产纠纷打了三年的官司,终于划上了“句号”,他被民一庭法官的耐心释法、真诚劝说所打动。张老法动情的说:“我这个不到三万元的房产纠纷官司,却浪费了人家法官三年里近十五个工作日的劝说,自己都不好意思了。”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通过加强判后释法答疑工作,两年来有效化解各类有上访苗头的案件近20起,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
近两年,我院实行判后释法答疑工作制度,要求审判人员在裁判宣判后,对当事人就裁判提出的异议、疑问,由原承办法官向当事人解释、说明。案件执行阶段,执行人员对执行申请人、被执行人提出的质疑,要予以充分的解释说明。并要求审判人员在释法答疑时,要抓住化解矛盾的契机,把法律观念和以人为本理念贯穿于答疑过程之中。据了解,为加强对释法答疑工作的监督管理。我院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释法答疑工作监督管理机构。及时组织研究和解决释法答疑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检查各部门落实本制度的进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的落实情况作为法官业务能力考核的重要内容,记入法官业绩档案。对释法答疑工作不负责任、推诿搪塞、敷衍了事或态度粗暴,引发当事人涉诉上访的案件将采取倒查方式追究负有责任的法官和部门负责人,并依据《法官行为规范》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予以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