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是专指欠了别人钱迟迟不还的人。法律意义上的“老赖”,一般是指在民商领域中的一类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老赖”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困扰法院正常诉讼、当事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大难题。针对这一情况,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成了送达专组,由组长一名带领组员三名,专门“对付”涉及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老赖”。
在几日前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南山区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曾多次给被告打电话,但是被告均以不在本地为由,多次推脱拒绝到法院应诉。以前遇到这种不能主动来法院应诉的当事人,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只能是在电话中做其思想工作,苦劝其履行自己的义务,或者根据原告提供的被告住址去直接送达,但由于法官往往对被告的行踪不了解,所以这种方法的作用往往是微乎其微。但是成立了送达专组以后,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就可以将案件送交送达专组,由送达专组在原告的配合下按照民事诉讼的相关规定,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或者电子邮件送达以及公告送达等等方式来抓住这些妄图逃避法律审判的“老赖”。成立送达专组以来,极大的改善了法院送达难的实际情况,为来诉讼的老百姓提供了更好、更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