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男与李女婚姻生活5年有余,并生有一子。两人因生活索事大达出手,李女到法院起诉离婚。审理中,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意见不一,均要求抚养婚生子。由于考虑到女方无固定工作,家庭条件不如男方,本着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原则,法院依法将男孩判决由男方抚养。后李女多次到法院哭闹,经审判员耐心讲法、讲理。李女懂得了判决的道理。后李女不再来法院哭闹了而是努力工作,两年后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房子。近日李女到法院起诉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庭审中,男方看到李女为了孩子改变很多,经法院调解同意由女方抚养孩子,但表示如女方无经济条件时,依法夺回抚养权。一起夺子案件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