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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勤”原则,打击反规避行为

发布时间:2014-02-07 14:23:34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案件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往往为了规避执行,在银行系统办理多个账户转移存款,增加了执行难度和执行成本。针对这一现象,为打击反规避案件,执行局出台“三勤”原则,即坚持“勤动脑、勤动嘴、勤动腿”,严厉打击反规避行为,保证申请执行案件的实际执行到位率。通过被执行人的小额账户、或者看似没有执行价值的账户中查询其证券交易、基金交易、银行理财产品等等相关资金历史交易记录账户,防止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并以此为切入点,延伸查询被执行人所拥有的基金、股票等有价证券,并依法冻结其所有相关的资金账户,积极执结案件,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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