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南山区法院针对北方的季候特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冬季“两抢一盗”案件多发势头,通过走好“五步棋”稳步推进专项斗争开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领导带头,鼓舞干警斗志。为确保干警在专项斗争中始终保持昂扬的斗志,奋发的精神,十足的劲头,南山区法院坚持院长、主管副院长带头办案制度,充分发挥领导的表率作用,鼓舞干警斗志。
二是每案汇报,确保案件质量。所有的“两抢一盗”案件都必须向院长、主管副院长汇报;对重大、疑难案件或在全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并向区委、政法委汇报;涉及到法律适用问题的重大疑难案件,依法及时向市法院请示,确保案件质量。
三是缩短周期,提高审判效率。对“两抢一盗”案件,凡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必须在20天内结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必须在30天内结案;疑难复杂案件必须在45天内结案,切实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效率。
四是公开宣判,营造打击声势。选取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件,使当地进行公开宣判,不仅使犯罪分子受到了审判和惩处,而且使参与庭审的群众受到了鼓舞和教育,有效营造了打击“两抢一盗”的声势。
五是多方参与,广泛接受监督。对一些有代表性的或社会广泛关注的“两抢一盗”案件,南山区法院主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到庭旁听案件的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专项斗争活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