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鹤岗明明商传销一案。
鹤岗“中国明明商”非法传销组织号称只要交4010元会费,就可以成为“环民”。上线叫根,下线叫芽,发展下线成功便叫薪种。该组织打着宣传和谐文化的旗号,然后以借款返还高利息为诱饵,以“生根发芽”方式拉人头发展下线,骗取钱财。自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鹤岗明明商组织共计发展明明商成员4000余人,涉案资金170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王东华等10名被告人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引诱他人参加传销,并继续发展下线,从中骗取钱财,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法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