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3年9月23日8时40分在三楼审判庭审理李金、陈大军劳务合同一案
发布时间:2013-09-06 10:40:56
案由
当事人称谓
主审人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劳务合同
李金、陈大军
王春霞
2013年9月23
08时40分
三楼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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