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13年8月8日08时40分在二楼审判庭审理颜世华、白俊林机动车交通事故一案
发布时间:2013-07-11 09:48:06
案由
当事人称谓
主审人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机动车交通事故
颜世华、白俊林
王春霞
2013年8月8日08时40分
二楼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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