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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法院进一步加强诉讼费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12-08-29 14:46:56


今年以来,鹤岗市南山区法院在诉讼费管理工作上狠下功夫,使诉讼费的收费、退费、结算方面进一步规范。通过加强诉讼费管理工作,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提升法院形象,使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收费标准规范。各类案件在立案时,诉讼费和执行费的收取,由立案庭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标准计算确定,对简易程序的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由专人负责诉讼费用的微机录入,电脑开据诉讼费发票。杜绝了违反规定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随意减免诉讼费等问题发生。

退费准确无误。凡是需要退诉讼费用,均由立案庭专人向当事人开出退费通知书,报经院长批准后,当事人凭审核同意的退费通知书、诉讼费缴款书、身份证明和相关法律文书到本院财务室办理退费手续。当事人领取退费款时,财务室认真审核手续是否完备,退费金额是否准确。

结算清缴及时。立案庭所有收、退费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统一票据,每月和财政专网核对诉讼费收费总额无误后,将当月发生的收费票据和收费明细表及时交院财务室审核。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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