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强化审管办功能,对审管办的职能及作用进行重新整合,配备了专职人员。通过强化流程管理、质量管理及绩效管理,不断提升审判管理能力和水平及审判质效。
一是在规范审判流程管理上狠下功夫。完善审判流程管理的基础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推进落实“一个意见、五个规则”,强化审限监控和法律监督,重新讨论修订《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案件审判流程管理规则(试行)》,保证案件审理链条流畅高效运行。
二是在强化案件质量评查上狠下功夫。围绕本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配合中院开展的执法大检查活动,对全院2010及2011年审结执结的所有案件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并进行跟踪落实。扎实开展“三评查”活动,上半年对审结执结的246件案件逐案进行了查评,对发现的2个共性问题及1个个性问题进行了梳理,在征求主审人意见的同时,令其限期整改,并积极敦促向审管办反馈整改情况。
三是在完善审判绩效管理上狠下功夫。坚持审判绩效考评通报制度,对一些关键绩效目标进行动态管理,上半年共下发考评通报6期,法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意识显著增强,法官队伍司法水平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