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高法(2009)328号文件中审判服换发年限的规定,将于2010年换发审判制服。西服式制服分春秋装、冬装和夏装,审判人员身着西服式制服执行职务时需要同时佩戴专用徽章作为身份标志。
每名干警冬服2套、春秋服1套、夏服1套、长袖白衬衣2件、法官大及1件、领带2条。在征求各级法院干警意见的基础上,冬服、春秋服采用精纺高支羊绒呢绒面料,夏服采用棉麻丝面料。在设计上突出人民法官严肃、公正、文明执法的宗旨,符合法官的职业特点。法官穿法服审理案件,象征着思想的成熟和独立的判断力,并表示始终遵循法律,对国家和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