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中国共青团建团90周年,为继承和发扬团的光荣历史和优良作风,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团支部成立了青年志愿者服务队。5.4青年节前夕,南山区法院组织青年志愿者到鹤岗市儿童福利院为孩子们送去价值3000余元的学习用品。为了增强孩子们的法律意识,青年法官利用职业特点,为孩子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鼓励孩子们努力学习,长大后回报社会。
南山区法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这次深入孤儿院,是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的一次具体行动。通过这项爱心活动,让生活在儿童福利院里的孩子感受到在缺失父母之爱的天空下,一样有灿烂的笑容和温暖的拥抱,他们不会被社会遗弃和遗忘。今后,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将陆续开展进老年公寓、进困难家庭等系列爱老助弱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