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4日,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述元、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薄宏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慕黎强、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蕴欣接见了包括潘英华同志在内的5位全国模范法院、全国模范法官代表,并与他们进行了座谈。鹤岗市南山区法院院长沙家太同志参加接见并发言。座谈会上,潘英华等模范法官、法院代表畅谈了获得的殊荣感受和体会,衷心感谢各级组织和领导的关怀与培养,并表示今后将加倍努力工作,把为民司法渗透到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中。
张述元院长指出,潘英华等全国模范法官体现了对司法事业高度负责、对人民感情非常深厚、对工作无比敬业的精神。并勉励他们要把荣誉转化为工作动力,带头开展好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深化能动司法,为大局服务见到更好效果;深化公正司法,在提高办案质效上取得更大成绩;深化为民司法,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取得更大成绩;深化队伍建设,在提升队伍素质上取得更大成绩,打开基层工作新局面,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张述元院长同时号召,要迅速在全省法院掀起向潘英华等全国模范法官、法院学习的高潮,进一步营造“学先进、创四优”活动氛围。全省各级法院要学习他们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思想境界,学习他们对公正司法的执着追求,学习他们亲民爱民护民的优良作风,学习他们廉洁奉献、维护公平正义的敬业奉献精神,以实际行动深化开展好基层基础建设年、审判管理年落实年和涉诉信访化解年活动,在深化、巩固、提高上下更大功夫。
2月15日鹤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德臣,南山区区委书记孙伟涛等领导在市中院亲切接见了载誉归来的全国模范法官潘英华同志,并进行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