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表彰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暨全省优秀法院、优秀法庭和优秀法官的决定》。其中,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荣获全省法院先进集体。
近年来,南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持续落实“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以“三争”晋先为总抓手,用好“六清管理”工作法,立足审判职责,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在今后工作中,南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把人民立场和为民情怀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和每一项工作中,持续推动刑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守护人民安居乐业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