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真的非常感谢,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欠款。”近日,原告张某来到法院,将印有“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送到了法官手里,对南山区法院工作表示认可与感谢。
2022年11月,某单位办公楼整体装修,被告李某承揽了此工程,并在熟人介绍下,找到了原告张某来完成施工吊顶、柜台制作、卫生间隔断等木工工程,并与原告张某口头协定工程结束后,给付原告施工费共计七万多元。工程结束一年多,被告李某却始终不支付尾款,并将原告张某联系方式拉黑。原告张某讨要多次,也尝试多种方式联系被告李某均无果,故诉至南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在征得双方同意后,立即启动先行调解程序。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原告张某诉求,了解到原告张某家中十分困难,孩子马上面临高考,妻子重病在身,而原告张某又是本本分分靠技术吃饭的手艺人。承办法官查询到被告李某一直在外地居住后,立即前往被告李某在外地的住所,几经周转,终于找到了被告李某,被告李某表示认可欠原告张某尾款一事,但暂时没钱支付给原告张某。承办法官立即开展先行调解工作,并向被告李某阐明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拖欠工程款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法官从情、理、法多个角度出发,劝解被告要遵守合同约定,秉持诚信原则尽快支付工程款。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李某将尾款一次性给付张某,并当场履行完毕。
先行调解是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金钥匙。南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如我在诉”理念落到先行调解工作每个环节,以实质性化解纠纷为导向,通过优化调解流程、提升调解质效等措施,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先行调解的认同感,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