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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纠纷 快速执行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4-08-16 08:48:30



“感谢执行法官尽心尽力的快速执行,我父亲终于拿到了赔偿款。”

近日,在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顺利执结。在接过被执行人张某赔偿的13万款项后,王某家属作为申请执行人,连声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2023年7月,王某走到鹤岗市南山区铁东路三跨桥头附近时,被张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撞倒。事故发生后,张某驾车逃离事故现场。经鹤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大队认定,当事人张某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张某驾驶的三轮车无强险及商业保险,双方无法达成赔偿协议,故诉至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案件进入到执行阶段,张某对于交通肇事事实并无异议。然而张某夫妇无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靠打零工谋生,一时间凑不出十多万元的赔偿款。名下虽有房产一户,但房产是张某夫妇的唯一房产,故执行法官决定,再为其争取一些时间,尽量避免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同时,积极与申请执行人王某沟通协调,向其说明原委。最终,王某同意为张某减免部分赔偿款,并放弃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而张某也兑现承诺,尽最大能力凑出13万元赔偿款,以现金形式,一次性给付王某。该案在双方同意且满意的情况下,圆满化解。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该类案件关乎民生、连着民心,面对新形势下群众对执行工作“公正与效率” 的新期待,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牢固树立“小案不小办” 的理念,运用多元化手段有效促进执行,合情合理合法地化解社会矛盾,让执行工作有力度、有速度、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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