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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人大常委会决定戚晏榕为南山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发布时间:2024-05-14 15:52:24



2024年5月10日,鹤岗市南山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召开。会议全票通过了任职议案,任命南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戚晏榕为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并决定其代理南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任命后,戚晏榕同志在大会上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

戚晏榕右手握拳、面向国徽,进行了庄严宣誓。他表示,将倍加珍惜区人大常委会、各位委员以及全区人民的信任,在下一步工作中,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省、市和区委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用实际行动捍卫宪法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清正廉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要求,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同时要以今天为新的起点,开拓创新,担当实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以优异的成绩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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