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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老闺蜜“互撕”?看法院如何化解纠纷

发布时间:2023-12-13 10:17:55



      都说“邻居好,赛金宝”。高大娘与史大娘是相识多年的老邻居,高大娘69岁,史大娘80岁,两位老人没事就爱一起在小区乘乘凉、聊聊家常、打打扑克,算是一对“老闺蜜”了。近日,却因一件琐事影响了彼此多年的友情.......

      史大娘酷爱抽烟,边吸烟边聊家常,每天觉得生活美滋滋;高大娘喜爱养生,平日里滴酒不沾,没事还爱到处宣传自己的“养生知识”。

      今天,史大娘又叼上了她心爱的旱烟袋。

高大娘

你呀你,都多大岁数了,可别抽烟了,抽烟对肺不好。

不予理会


史大娘

高大娘

你别抽了,之前你不就和我说过你抽完烟肺就难受吗?


      高大娘看史大娘不作声,便上前来抢她的烟袋,史大娘为了保护她心爱的烟袋子,顺势推了高大娘的肩膀一下,谁知高大娘一个中心不稳,摔倒在地,“嘎嘣”一声,右股骨骨折了!.

      这可吓坏了两位大娘,高大娘的家人赶紧将她送往鹤岗市鹤矿医院进行救治。事后,史大娘心里郁闷,认为抽烟是自己的自由,别人无权管。高大娘则认为自己是为了对方的身体着想,没成想让自己受了伤,还支付了数万元的医药费,故高大娘一纸诉状将昔日好友告上法庭,要求史大娘赔偿自己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等共5万元,考虑到自己也有错,故让其承担70%的责任,要求赔偿3.5万元。史大娘认为将高大娘推倒在地导致其骨折纯属无心之失,拒绝赔偿高大娘的住院费用,只给付了高大娘1000元钱当作“看望费”,双方互不让步。

      主审人在接到案件后,通过阅卷发现史大娘年纪较大,属独居生活,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电话也是经常打不通的状态,所以前期的送达工作都是由我院工作人员亲自前往史大娘家中进行,但史大娘始终“拒之千里”,甚至采取耍横、跳楼等极端方式试图赶走工作人员。后期,主审人通过邻居找到史大娘的亲属,在一遍遍的耐心劝导下,史大娘开始慢慢的接受,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存在过错。

      庭审期间,经主审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之以法”的耐心劝导下,最终,两位大娘都放下心中的芥蒂,史大娘最终同意赔付高大娘的损失。高大娘回忆起昔日树下乘凉一起聊家常的美好回忆,也同意少要一些损失。

      经调解,史某赔偿高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合计20000元(该款已给付1000元,于本调解协议签订之日起给付4000元,剩余15000元自2023年12月起每月26日前给付1000元)。

     故事的最后,这对“老闺蜜”也终于重归于好,这场“闹剧”也在法官的调解下画上了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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