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深化执源治理工作,有效解决执行难、胜诉权益难兑现等问题,近日,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通过执前督促方式,一天内执行到位250000元,成功化解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案情回顾
徐某与甲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经鹤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甲公司应于10日内支付徐某各项工伤待遇款250000元。裁决生效后,甲公司未在裁决书确定的还款期限内履行给付义务,徐某向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经分析研判后认为案件具有矛盾化解的可能性,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徐某的同意下,决定将案件进行执前督促。当日,执行法官联系到甲公司,一方面横向释法析理,告知其必须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另一方面通过纵向类案分析,告知其同类案件拖延执行、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甲公司终于放下对徐某的成见,当日便将250000元履行完毕。
该案在执前得到妥善解决,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升级,有效保障了胜诉人的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后南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执源治理的制度优势,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前段发力,通过有效引导、疏导,促使当事人从“要我履行”到“我要履行”,不断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