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征程上,人民法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就是要把能动履职贯穿新时代审判、执行工作始终,以能动履职展现人民法院新担当。
近日,南山区法院执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经法官释法明理后主动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履行完毕。结案后,被执行人刘某某专门送来一面载有“ 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执法公正心系百姓”的锦旗。
据悉,被执行人刘某某经朋友介绍与申请人曹某某相识,被执行人刘某某向申请人曹某某借款11万余元,到期后曹某某催要,但一直未要回来,现因刘某某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曹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法官在接待曹某某时,她向法官介绍了家里基本情况,丈夫是残疾人,没有双臂,两人没有工作,身体也不是很好,现在急需这笔钱看病。经调查,刘某某名下财产不足还款给曹某某欠款,法官将双方当事人传至本院进行执行调解。她对被执行人刘某某以情说理,明确其拒不履行义务所产生的法律风险,进行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法官的释法析理和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的诚意,打动了当事双方,最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同意在给刘某某几日时间凑钱,最后刘某某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将欠款交到曹某某手中,案件执行完毕,一场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到了成功化解。
南山区法院贯彻落实能动履职执行理念,在执行过程中找准双方利益平衡点,发挥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作用,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