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指出,“解决消极审判、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根本在于司法理念的转变,在于司法理念的现代化”。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贯彻能动履职理念,努力提升办案质效,真正做到在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上下功夫,让法治建设的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简要案情:韩某与石某本是夫妻,2008年离婚时,法院判决婚生女儿由韩某抚养,石某每月给付子女抚养费300元。离婚后,石某去外地打工,从此失去联系也未支付抚养费,韩某一人独自抚养女儿,生活十分艰辛。2023年,韩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起诉增加抚养费。
面对困境母女,法官暗下决心
执行局局长刘发云办理此案,她查找当年的民事卷宗,发现石某的联系方式早已变更,而今已多年音讯皆无。这个案件说难不难,按照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发送公告的形式处理结案。但找不到人,并不能实质性解决问题,而“案结事了”正是法官的办案坐标。面对韩某的生活困境,以及孩子期盼与父亲见面的渴望目光,刘法官暗下决心,再难也要找到那个“消失的他”。
汇聚多方力量,寻找蛛丝马迹
刘法官反复研究卷宗,注意到石某当年案件代理人为某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张某。一个普通的民事案件过去十五年了,通过代理人找到石某的机率微乎其微。但刘法官还是不想放弃这唯一的线索,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她联系了张某。韩某娘俩的境遇也得到张某的深深同情,通过不懈努力,终于联系上石某。
办案耐心细致,调解百转千回
出乎意料的是,石某态度非常积极。他说自己年轻时不懂事,没有自动履行孩子的抚养费,等想联系孩子时却发现已联系不上,心中一直十分愧疚。幸好法院找到自己,想一次性将拖欠女儿的抚养费全部给付,也同意增加抚养费。韩某对石某积怨很深,当即否决石某的履行意见,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将石某列为失信执行人。经过法官与代理人多次劝解,韩某最终打开心结同意石某的履行意见。
实质化解纠纷,结局两全其美
2023年6月15日,石某与韩某签订和解协议,石某一次性给付拖欠子女抚养费8万元。一件子女抚养费案件,看似小案,却连着亲情,关乎社会和谐。此案的圆满执结,不仅帮助申请执行人摆脱困境,也成就了被执行人与女儿重拾父女情。未来,石某将继续履行他作为一个父亲的责任,而孩子收获的是一份浓浓的父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