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司法为民 -> 以案说法

离婚两年后一方还能要求分割曾经放弃的夫妻共同财产么?

  发布时间:2011-12-15 14:39:53


20074月,孙某与吴某协议离婚。当时对各自的财产进行了分割。20096月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孙某20071月购买的价值50万元的商品房,吴某说离婚时没想要此房,现在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此房。那像吴某的这种情况他能否分割原来的商品房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因此,应当在发现后两年内提出。而本案中吴某在离婚后再次提也要求分割房产,是在两年后提出并且他在离婚时表示不想要此房,现在又来重新分割此商品房,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法院不准予立案

责任编辑:杨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