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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小案件里的“大温情”

发布时间:2023-03-31 09:58:13




基本案情
王大妈和李大爷一起生活二十多年,这些年也没享什么福,李大爷脾气不好,对她总是吵吵闹闹。这次王大妈终于下定决心和李大爷彻底分开。

两位老人表示岁数大了,以后各过各的日子更舒心,但对财产分割各执己见,在法官的多次劝说下,两位老人达成一致意见,房子归李大爷,由李大爷返给王大妈5万元钱。


王大妈提出要将自己的衣物取走,因担心双方再有矛盾,于是法官和书记员立即陪同当事人来到家里,将整理的衣物交到王大妈手中。李大爷提出先把钱交到法院,王大妈配合将房屋过完户,再将钱交给王大妈。为了让两位老人安心交付钱款,法官和书记员又充当起"临时保管员"。最后,在双方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后,将钱交到了王大妈手中。

无论多么"小"的案件,我们都会付出百分百的努力,在明辨双方当事人纠纷的过程中,找到症结所在,妥善化解矛盾,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司法的温情。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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