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似和煦的春风,带来希望的抚慰,传递心中的司法温暖;
她,似灿烂的夏日,绽放五彩的缤纷,带走当事人内心彷徨;
她,似金黄的秋实,凝聚耕耘的收获,渲染法徽公正的颜色;
她,似怒放的冬梅,饱含坚强的微笑,为公平正义傲雪凌霜。
她是谁?她是我的法官—孙敬。
我喜欢她的“精”。作为分管立案、审管的她,积极探索新的诉讼服务模式,依托智慧法院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移动微法院、电子送达平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多种渠道,打通联结群众诉讼的“最后一公里”,实现百姓“指尖”上的诉讼便利。对于审判信息管理的各项指标,科学化、合理化制定工作方案,遇到问题沉着冷静,理性而又不失柔情,在全院共同努力下,我院在2022年各基层法院主要工作情况排在全省第九名,获得宝贵的流动红旗。然而,审判台上的她更具有魅力,她总能把法律的“刚”和女性的“柔”融为一体,在法、理、情之间寻找平衡点。在她看来,“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近三年来,她审结的案件无一因程序错误发回重审、无一因事实认定错误而改判。
我喜欢她的“净”。法官,手握国家的审判权。在手中法槌敲响的那一刻,法官更无疑成了主宰当事人命运的使者,成了维护法律正义的化身。但是,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法官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会面临各种诱惑和考验,如果不能做到洁身自好,就难以抵御诱惑、抗拒风险,最终滑向腐败的深渊。任职法官近30年,她始终注重自身素养的提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纪律铁令,从源头上防止“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发生。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对于当事人的请托,她总是坚定地回绝,从不与当事人和律师进行不正当接触,不接受请客吃饭、不接受钱物。在她心里,一面面锦旗足够证明当事人对她的认可,以及法官这份职业带来的尊荣感。同时,她经常告诫庭室的同事们,要为人正、为官清、为民用。在她的带领下,立案庭、审管办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不断得到当事人及院领导的好评。
我喜欢她的“镜”。教诲是条漫长的道路,榜样是条捷径。我庆幸自己有这样一位榜样,让我坚定一个为司法事业奋斗终身的航向。工作中对待同事,她善气迎人,在其他同事不管办案还是生活遇到难题时,都会毫无顾忌的找到她,因为大家信任她,她总是毫无保留的用自己能力去帮助大家,有的时候连处理自己的案件都顾不上了,只能安排到下班以后。工作中对待当事人,她热心真诚。在2022年一件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隐性矛盾极大,且一方当事人认为对方有“势力”,于是对法院工作有些不信任。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调查申请线索模糊,为了查清事实,她甚至跑遍了哈市地区有可能涉及的所有法院,最终她以实际行动以及一颗公正的心赢得当事人的认可。在那位改变了态度的当事人送来锦旗的时候,深深的向她鞠了一躬。这一个动作深深的触动了我,我在想:为人当如是,法官当如斯!
我很庆幸在我的人生转折点上遇见了她,受她的言传身教。感谢已经表达不出她对我的恩情,那我就送上祝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