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群众办实事】服务提质效 司法显温情 发布时间:2023-02-07 14:35:22


李某
“感谢冯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没想到这么快就有了处理结果,这下我就放心了!”
什么情况?我们往下看......
据了解,原告鹤岗市某供货商李某为某代销商王某供应食品,自2022年8月起该代销商王某陆续拖欠货款3万余元。李某多次向王某索要货款,王某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未付,李某无奈向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冯冰在收到案件后,多次与当事人进行交流,了解其真实想法。由于正值销售旺季,为了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经营,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采取背靠背单方调解的方式,分别到双方的经营场所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王某按照约定时间向李某返还货款。随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按照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并向双方送达。
诉讼服务是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司法温度的第一站,南山区法院将继续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最大程度化解双方的心结,降低当事人诉累,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新需求、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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