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与邻居起纠纷,哥哥赶至弟弟家中与邻居争执,后邻人回家拿来木棒和铁锨赶至弟弟家中再起纠纷,最终哥哥将邻人打至重伤。近日,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3年。
被告人李某之弟与邻居叶某因相邻地界问题存有纠纷。2010年12月19日下午4时许,因修房双方再起纠纷,引起撕扯。李某闻讯赶至现场,与其弟一起与叶某发生争执推搡,经人劝阻双方各自回家。后叶某夫妇手持木棒和铁锨赶至李家,叶某持木棒往李某之弟扑,被李某拦夺木棒,并在叶某头部击打一棒,扭打过程中李某抓住叶某衣服将其拉倒在地,叶某起身后捡起旁边柴火堆上的柴棒继续扑打,李某再次夺过叶某手中柴棒击打叶某头部,后双方被拉劝分开。叶某经司法鉴定所鉴定伤情属轻伤(偏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遇事不能冷静,与被害人撕打,致被害人头部受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综合案情,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