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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行窃非聪明 最终落入法网中

  发布时间:2011-12-15 14:23:56


201178,南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并依法对被告人吴某(女)做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的判决。在当今社会,盗窃案实属常见,但该案被告人的盗窃手段却让人惊诧。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被告人吴某因一时贪念,通过工作电脑将同事程某的工商银行账号记录在自己的QQ上,趁程某不在之际,将其U盾盗走,并从朋友肖某处要了一个账号。被告人吴某使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登录工商银行网站,配出被害人程某的账号密码,将程某卡内资金31000转移到朋友肖某所提供的账号上。所幸的是,钱还未到被告人手中,就因案发而“手被捉”。被告人对此犯罪过程供认不讳,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该案审判后,引起了人们的关注。这并不是因为被告人盗窃数额巨大才引人关注,而是因为案犯的盗窃手法略为“高明”。说起盗窃,人们想到的不外乎是溜门撬锁或者是扒手一类的,该案犯却别具一格,耍了小聪明,当了回“网上交易”的梁上君子,利用网络进行盗窃,实在是出人意料,让人不得不感叹犯罪分子的狡猾。此案的审结给人们敲响了警钟,提醒人们要注意自己银行账号的保密性和U盾的安全,以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

  在科技、网络发展迅速的今天,犯罪分子更为奸诈和隐密,人们更该时刻警醒着。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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