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轮奸又抢劫 重刑十二年

  发布时间:2011-12-15 14:19:21


 原本伙同他人伺机报复,在寻找不到报复对象时,看见漂亮女李某路过,姚某见色便起歹意,与他人一同冲上去将李某拖至五指山的山上,将李其轮奸,并抢走李某的钱财。917日,南山区人民法院决定对姚某实行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200910259时许,姚某伙同李某、魏某、“三毛”、“大宝”、何某等五人手持杀猪刀、砍刀到老峻德找一个外号叫“三猫”的人报复未果。当晚11时许,返回途经铁路边时发现李某。姚某见后说,这个女的蛮漂亮,抓到五指山搞去(指强奸)。李某与魏某听后立即持刀冲了过去拦住李某,姚某谎称李某的男友打了其兄弟,要李某赔偿医疗费。之后众人挟持李某朝五指山方向去。途中何某因故独自回家,其余五人将李某带至五指山山上,抢走李某现金50元,又对李某进行拳打脚踢,迫使李某不敢反抗,在强行将李某的内裤脱掉后,姚某等五人先后对李某进行强奸。案发后,姚某外逃,经网上追逃,于2011326日才被羁拿归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姚某违背妇女意志,伙同他人以暴力、胁迫手段轮奸妇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抢劫罪。本案系共同犯罪,姚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系主犯。姚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全案的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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