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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天换三年

  发布时间:2011-12-15 14:15:39


原本想多做一份“工”多挣一份钱,不料却因此换来三年有期徒刑,被告人刘某后悔不已。

   今年4月初,经亲戚帮忙推荐,被告人刘某找到了一份每天只要下午上班的工作,但月薪只有650元。工作一个月后,刘某见工作收入太低,于是想利用上午空闲的时间,另做些“副业”。就在此时,刘某的一个同学向他“传经送宝”,告诉他小打小闹贩毒每月赚一两千元绝对不成问题,并且就算抓住处罚也不会太重,不懂法的刘某信以为真。随后,在55日上午,刘某在家中以单价每包50元的价格,总共卖给两名吸毒人员净重0.03克的海洛因3小包。57日、58日,刘某又将4小包海洛因分别卖给了不同的吸毒人员。317日,当刘某再次以150元的价格贩卖3小包海洛因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查,在四次交易中,刘某共计贩卖毒品0.3克。根据刘某的犯罪事实,双清区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年。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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