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法课堂】男朋友偷女朋友的钱,犯法吗? 发布时间:2022-09-30 15:57:31
想问问大家
你们交男女朋友时是不是掏心掏肺
奔着结婚去
是不是双方毫无隐瞒互相真诚
想着成就一份好姻缘
但是!
大千世界 无奇不有
有这样一位老哥就在与自己女朋友交往时
竟对女朋友的貂皮大衣和钱动了“贼手”
事情的来龙去脉是这样的
被告人王某经人介绍认识被害人白某某,二人确定恋爱关系。一天,王某在白某某家中看到女友正将一件貂皮大衣挂在衣柜中,遂产生窃取该大衣卖掉换钱的想法。当日中午,王某趁白某某独自上楼之机,将白某某衣柜中的貂皮大衣及大衣防尘袋中的7900元现金盗走,随后将貂皮大衣以800元的价钱出售给谢某某。
被害人白某某报案后,公安机关依法侦破此案。被告人王某到案后,谢某某已将涉案大衣上交公安机关并返还给白某某。
经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本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白某某七千九百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温馨提示
该案虽已了结,但王某因自己的偷盗行为不仅被判处刑罚,还失去了一段感情,可谓得不偿失。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犯罪行为都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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