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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款机前收获横财和横祸

  发布时间:2011-12-15 13:40:00


年轻夫妇去银行取款,竟然收获6500元意外之财,本以为自己运气好,岂料一举一动被监控探头全程记录,而原本的老实人也因一时贪念触犯了法律。近日,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江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现年22岁的江某和妻子于2011528日晚上6点左右,一起来到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取款。当江某走到其中一台ATM机前准备取款时,发现取款机的屏幕上显示当前账户余额为6500元。江某先是一惊,但之后心里一阵窃喜,“肯定是哪个冒失鬼忘记把卡拿走了,这可真是天上掉馅饼了。”兴奋的夫妻俩分四次取走了人家卡内的6500元钱。

正所谓不义之财不可取,以为没事的2人却被银行监控送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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