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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法律援助做“加法”,群众救助获“减法”

发布时间:2022-08-10 15:22:03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着力拓展法律援助的广度和深度,降低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近日,鹤岗市司法局与南山区人民法院整合力量,在南山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全市政法系统首家法律援助窗口,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不断深入发展。


   窗口由鹤岗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派员值班,面对面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援助问题。当事人可以选择在南山区人民法院办理申请,在法律援助窗口直接递交申请材料。窗口依法律法规直接受理审批或向有受理权的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相关材料,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真正实现就近可办、一次办好。8月10日,鹤岗市司法局副局长陈洪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侯丽等一行来我院,与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洪彬、副院长刘亚莹就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窗口工作进行交流蹉商。

   设立法律援助窗口是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具体举措,是弱势群体便捷获得法律援助平台的延伸,也是法院业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衔接配合,构建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合力共济的工作机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的人文关怀和法律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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