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高效化解纠纷 了却大娘烦心事儿 发布时间:2022-08-01 10:53:14





“我为群众办实事”
李大娘这两年因为一件没办完的“烦心事儿”寝食难安,无奈之下,到南山区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起因
这事还得从2019年底说起,李大娘到二手车行把自家面包车以2500元价格卖给小王,双方当时说好过完年后办理过户手续。后来由于小王工作发生变动,李大娘多次联系他却遭到推脱。她担心万一车辆不过户,出了什么事自己还得跟着一起承担责任,于是起诉要求小王履行车辆过户义务。
症结所在
庭审中,小王因为早将车卖给倒卖车的“同行儿”,如今“同行儿”也想不起来李大娘的这辆车卖给谁了。
释法析理
办案法官了解情况后,告知李大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您的面包车早已交付给小王,即使之后该车辆发生法律上的纠纷,也和您没有关系,您不必因为过户的事儿过多担心。但李大娘坚持起诉,哭着说:“你们说的我信,但这车要是不过户,我就是不安心睡不着觉,我坚持起诉”。
倾情办案
考虑到李大娘的焦虑心情,法官立即前往本市多个保险公司查询车辆交强险的投保人信息,耐心寻找现车主。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与现车主小朱联系后,得知由于其不是本地人,需办理暂住证才能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因此小朱买车后,一直未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圆满解决
小朱通过法官做工作后表示理解李大娘的担忧,愿意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法官又联系辖区派出所,将办理暂住证的手续告知小朱。三天后,小朱通过微信向法官发来车辆已经办完转移登记的照片,李大娘得知消息后高兴万分,表示立即撤回起诉。至此,李大娘的烦心事儿,得以圆满解决。
法官 冯冰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始终把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与当事人感同身受,为其解忧,这才是我们工作的意义所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