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提高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类案件的审判调解效率,提升司法服务,促进保险企业良性发展,6月15日上午,南山区人民法院邀请本市6家主要保险公司的7名代表走进法院,就保险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方面进行了现场座谈交流,并就保险企业常适用的法律条款在理解方面进行了一次“对表”。南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雪梅、刑事审判庭庭长蒋荣荣及刑事审判庭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刑事审判庭副庭长陈修坤主持。
会议中,南山区法院的法官们与保险公司代表详细了解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各项损失赔偿标准,及50多个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审判实务问题中的主要内容。双方对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遇到的普遍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了沟通,保险公司代表对我院的司法服务及电子送达方式表示肯定,双方就格式条款的认定、诉前鉴定方式及其它细节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初步达成共识,解决了一些问题。
会议最后,吴雪梅副院长表示,希望以此次现场座谈交流为契机,畅通双方在今后工作中的沟通和交流渠道,深入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各项要求,切实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夯实诚信法治“基础桩”,自觉扛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为鹤岗市保险行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