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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南山区人民法院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2-05-23 09:49:27







《信访工作条例》已于2022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为做好《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工作,2022年5月19日上午,在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南山区人民法院干警在鹤岗市五指山公园南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和彩页、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方式,向过往的群众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并向群众详细解读了哪些信访行为是不可取的、不应该做的,对该如何合理合法地进行信访活动进行了释明。

本次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60多人次,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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