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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札记

——他要的只是尊严

  发布时间:2010-12-02 10:23:27


今年夏天我办理的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给我的感触很深,其实有时候当事人打官司不仅仅是为了索要经济损失,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一种赔偿,而更多时候是为了讨回公道,要回尊严。

原告张某夫妻与被告李某母子住了多年的对门邻居,两家平时关系还算可以。7月份的一天早晨,李老太太起的很早并把自家门前打扫的干干净净。张某的妻子此时将一个小滚刷扔出门外,小滚刷顺着地势便滚到李老太家门前。李老太很是生气,认为张妻欺负自己年龄大了,便骂了开来。张某夫妻随即走出门外,进行解释,李老太并未消气。正在屋内睡觉的李老太的儿子听到母亲在外面和人吵架,便跑了出来,一看张某夫妻和母亲吵吵,也就没说什么好听的,双方越说越僵,李老太的儿子便与张某动起手来。年逾50的张某又矮又瘦,再加上常年的慢性疾病,根本不是李老太儿子的对手,被几拳打到在地,张妻与李老太也撕扯在一起,被后来赶到的邻居拉开。张某报了警,后到医院就诊,被确诊为胸、腰等外伤,好在伤的不严重,张某也没住院。事过几天,李老太在某机关工作的女儿女婿回家,听说了母亲与邻居打仗的事,便到张家理论,李老太的女婿手指着张某的头顶说了一些难听的、不符合其身份的话,并要张某对其岳母进行赔偿。张某越想越气,本来是你们先动手打的人,受伤的是我,而你们却仗着自己的身份地位来威胁我,真是欺人太甚,于是又报了警。公安机关对李老太的儿子、女婿分别给予行政拘留及罚款的处罚。尽管李老太的家人得到了公安机关的处罚,但张某认为自己所受的精神及身体上的伤害并未得到应有的赔偿,便诉至法院。

庭后我将原告张某找到温馨调解室,让他尽情的诉说,在他一个半小时的倾诉中,我没有打断,通过他的谈话,我体会到,他要的不是金钱赔偿,而是一种尊严,是一种人格上的东西。说到伤心处,张某老泪纵横,他说“我找了很多地方,就是想要他们的一句道歉的话,但是这句话就这么难听到吗?我是一个有今天没明天的人,受到这样的欺侮,真是心不甘啊,我不差这几个钱,就是想讨回公道。”望着体弱多病并被悲愤充满的张某,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带着这样的心情,我找到李老太及他的儿女们,没有宣讲法律,因为他们在公安机关已受到处罚,想必也学了一些法律知识,更何况女儿和女婿还是机关工作人员,我是从邻里关系、从人情世故、从和谐社会的角度和他们交谈,并从中指出他们的不当之处。李老太的儿女们认识到自己的过错,表示愿意赔偿张某的医疗费及误工费,但碍于情面,却不肯当面对张某赔礼道歉。于是,我便单独把张某约到调解室,郑重的代替李老太的儿女们向其道歉,并把1500元赔偿款交到他的手中。张某在听到我代替李老太的儿女们道歉时,又是热泪盈眶,他激动地说“我终于等到这句话了,法官,谢谢你!”。

在张某深深的一躬里,我体会到尊严的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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