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法院工作的重要遵循和根本指南。
《条例》共九章、三十九条,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系列重大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明确了制定《条例》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做好新时代党的政法工作,依据是党章、宪法和有关法律,阐明了政法工作的性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原则等重大问题。二是明确了政法工作的领导主体及职责,规定了党中央对政法工作实施绝对领导等重大职权,以及地方党委、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的主体责任等。三是明确了党领导政法工作的运行机制,规定了政法工作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决策和执行、监督和责任等制度。
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南山区人民法院以《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力求学深悟透做实,再掀学习贯彻新高潮,使《条例》规定真正成为全院干警的基本常识、工作习惯和职业遵循。
一是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依托“一网两微”、大屏幕等方式,对《条例》中的重要内容进行宣传,在学习园地张贴优秀心得体会,供全体干警学习交流。二是举办多项活动巩固学习效果。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学习等形式组织学习,运用“学习强国”平台等开展宣传和解读,引导广大干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核心要义,同时巩固前期学习效果,强化思想认识。三是组织开展学习宣传《条例》知识测试,通过测试加深干警对条例内容和精神的理解,确保学习效果。
通过《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使全院干警进一步明确了审判工作的方向,坚定了做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为全院各项工作上新台阶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