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升《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持续加强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力度, 4月29日上午8时,南山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日活动。
南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雪梅带领刑庭全体干警前往南山区五指山公园门前,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以及现场解答的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及扫黑除恶等相关常识,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培养法治思维,鼓励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本次活动发放宣传页200余份,接受咨询40余人次,提高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调动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常态化的积极性,提升了辖区群众反有组织犯罪意识和能力,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