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22-03-03 09:09:40
(2022)黑0404执恢19号
鹤岗市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在执行孔繁伟申请执行鹤岗市华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3月4日立案恢复执行。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2)黑0404执恢19号恢复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缴款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限你公司自送达之日起7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二0二二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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