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小郜通过快手直播间看中一只拉布拉多幼犬,通过添加对方微信,向其支付宝转账方式购买,山东卖家为幼犬办理了客车托运,经过4至5日的“长途跋涉”,狗狗终于来到“新家”。见到狗狗的第一眼,小郜就喜欢上了摇头晃脑、活泼可爱的它,感觉自己的心都要萌化了......
小郜细心喂养、呵护备至,可没两天却发现狗狗进食困难伴有呕吐症状,便将它送往附近的宠物诊所医治,诊断为细小病毒。经过输液等治疗后,狗狗有明显好转,可停药后狗狗又开始流鼻涕,小郜再次将其抱往这家宠物诊所医治,可惜狗狗却在输液过程中死了,小郜怀着悲痛的心情将狗狗的遗体埋在山坡上。一年很快就过去了,可小郜还是常常想起那只幼犬,想起狗狗临死前的模样,心中十分难过,于是一纸诉状将宠物诊所告上法庭。
法庭上,小郜提交了购买幼犬的转账记录及宠物诊所的消费记录等证据资料,并认为在第二次治疗的过程中存在诊疗失误,是直接导致狗狗死亡的原因。宠物医院则提交了营业执照、动物诊疗许可证、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兽药经营许可证等资料,辩称自己从业多年、经验丰富,且对待每一只宠物都是医者仁心,在诊疗过程中并无过错。
经审查,该幼犬未接种过疫苗、亦未做过健康检查,且来源也无保障,原告在本案中未提供证据证明宠物诊所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故小郜要求宠物诊所赔偿其宠物购买费、托运费、诊疗费的诉求,不能得到支持,经过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小郜对宠物诊所的误解得以化解,最终本案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法官说法
法官 周恒宇
宠物主人在享受宠物们带来快乐的同时,遇到的麻烦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宠物医疗纠纷与日俱增,但人的医疗纠纷与宠物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存在很大差异。关于人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法典》的‘侵权责任’编第六章对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的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明确列举了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的情形,即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除非医疗机构有证据证明其在诊疗活动中不存在过错。所以,医院需承担较大的举证责任。但宠物医疗纠纷并不能适用前述法律规定,相较而言是严格执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建议宠物主人给自己的爱宠看病时,一定要选择有资质的宠物医院以及有兽医资格证的医生,仔细阅读医院内的相关治疗条款和收费标准,保留相关凭证和检查结果。
除此之外还建议宠物主人,应从正规渠道购买宠物。因为如今宠物与人之间已经建立了很亲密的关系,宠物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已经成了很多人的精神寄托,切勿因小失大,赔了金钱搭上感情,得不偿失。
最后,诉诸法律不是唯一解决问题的方式,当发生医疗纠纷时可以先与宠物医院进行调解,一般所在街道都设置了调解委员会,必要时再诉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