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首个工作日,民事审判庭负责人冯冰接到了一位已结案的当事人刘某打来电话,说案件到期被告没给钱,要从大庆来我院申请执行立案。冯冰法官心中为其算了一笔账......
从大庆到鹤岗往返一趟要1000多公里,中途需倒车三趟,路费就四五百元,受疫情管控,刘某还要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中途倒车周转又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
虽然案件已审结,
但这笔沉甸甸的诉讼成本账单,
压在冯冰法官的心头,
让她忍不住管起了“闲事”......
刘某的案件当时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应在2020年12月末给付拖欠的货款15万余元。冯冰在电话里告知刘某“您先别着急,路这么远,又疫情管控,我现在给被告打电话,了解一下情况后回复您。”
冯冰立即查找被告联系方式,却无法联系到本人。通过立案庭得到答复,刘某可以将填好的申请执行书等材料邮寄过来,不需要本人来院也可以办理立案手续。冯冰随即给刘某回话,告诉他这些情况,并通过微信将申请执行书及填写的样式拍照发给了刘某。
2022年1月4日8点45分,刘某加冯冰法官微信。
2022年1月4日8点53分,冯冰法官告知刘某需要邮寄的材料及收件地址。
2022年1月4日11点26分,刘某将执行申请书及邮寄单发给冯冰法官。
2022年1月4日18点57分,刘某通过微信语音与冯冰法官进行沟通。语音接通后,刘某激动地说:“谢谢法官,真没想到不用我折腾一趟,就能把这件事办了,真是太感谢您了。”
2022年1月5日14点49分,冯冰在收到刘某邮寄的材料后,立即到立案庭为他办理了申请执行的立案手续,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刘某,之后会有执行法官与他联系。
2022年1月5日15点28分,刘某在微信上对冯冰法官表达谢意。
冯冰:其实对于审判一线的法官来说,已经审结的案件是否申请执行和我们本没有关系。但这么多年来,我总觉得自己审理的每一起案件,不仅要彰显法律的正义,更应该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只要当事人找到我,需要为他们解决类似这种后续执行的问题,我都会换位思考,急当事人之所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服务,用自己的行动努力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在办案的同时,不仅以结案为目的,更应该实实在在地为当事人服务好“最后一公里”。司法为民,永远进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