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我适用庭前调解程序处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虽然这是一件极其普通的案件,但调解的整个过程及当事人的言行至今都记忆犹新。
原告王强与被告李军是通过朋友张力介绍认识的,李军因工程急需资金,遂向王强借了十万元钱,并让张力做保证人。张力的保证期间到起诉时已经过保证期,不需要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原告还是将他列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张力不懂法律心里没底,聘请了律师做为代理人。原、被告双方对借款数额及利息均没有异议,但因李军多次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会还钱而没有还,致使王强不再相信李军所说的话,因此调解工作非常艰难,从早上八点半上班,一直持续到十点,调解还是没有结果。王强坚持李军要么立刻还钱,要么法院立刻下判决,申请强制执行。面对王强强硬的态度,我不得不改变调解的方法和调解的内容。目前,调解的难点是原告王强。王强面对的现实问题是李军没有钱还,也没有财产可供抵押与执行,仅有的保证也过了保证期间,因此,如何让他的债权得到切实保障成为调解的切入点。考虑到正值冬季,李军手中已无房屋可供抵押,要让他提供抵押需要转年的春季工程开工时,于是,我问李军是否同意以新建的工程房屋进行抵押,以保障王强的债权。李军欣然同意了。此时,调解的方向又指向了王强,我和王强一起分析李军目前的还债情况,如果给他一段时间,待明年工程起动,还钱是不成问题的,对这一点,王强也赞同。于是,我趁热打铁,对王强和李军说道,这样吧,既然你们是通过朋友介绍认识的,你俩相处的也不错,不如将还款期限确定在明年春季,如果明年春季李军再还不上款,就用他新建房屋抵押,你们看怎么样?王强看了看李军,又看了看保证人便同意了,此时一颗悬着的心终于落地了。
从整个案件的调解看,所作的工作无不围绕着一个“情”字。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调解工作只要在“情”字上下功夫,问题就很好解决。就像文中的案件,在王强不同意调解的情况下,开导他念在朋友一场的份上,给李军一段时间,王强同意了。这就是“友情”的力量在帮我们做工作;在调解陷入僵局时,我们帮王强分析李军的实际情况,这是“实情”。说出实情,能让原、被告双方明白自身处境的同时让他们相信法官是站在中立的角度来处理案件,不会偏袒任何一方,这样会让当事人对我们增加一些信任,有利于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最后,我说服王强和李军达成调解协议,用的就是“真情”。调解中,无论他们的态度如何坚硬,言语多么过激,我都不和他们计较,他们说累了,我就和他们唠唠家常,放松一下;他们说渴了,我就给他们倒点水喝。总之,用我的热心与耐心感化着他们,让他们真切地体会到我是真心实意地在为他们做事。
再说保证人张力,因其保证已过时效,故在调解前我就向王强和李军交代并解释了张力对该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因而,在整个调解过程中,张力的代理人没有说一句话。临走时,张力对我说,没想到咱们院的法官这么好办事,要知道这样我就不请代理人了。我说,法官都是一样的,以后有什么不懂的法律问题可以来找我,我免费为你们解答,于是他记下我的电话号码,高兴的走了。他走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他的话总是沉甸甸的烙在我心上。难道,法官在百姓心中就是如此的形象?疑问之余,我也有了一丝欣慰,因为今天的工作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改变了他对法官的看法。今天,也许我做的微不足道,但就是这微不足道改变了当事人对法官的看法,也正是这微不足道,树立了法官在当事人心目中良好的形象。没过几天,这个当事人来到我办公室,向我咨询了一些法律上的问题,我的答复他都很满意,直到现在,只要有法律上的问题,他都会向我咨询,而我也会一一为他认真解答,因为我给予他的不仅仅是他想要的答案,更是法官的,乃至司法的形象。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努力,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的同时加强自身素质的培养,为司法事业再上新台阶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