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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锦”似繁花 不负韶华

发布时间:2021-09-18 14:15:02




为进一步完善外部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质效,南山区人民法院按照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的要求,积极宣传当事人评价法院案件质效系统,指导当事人通过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和诉讼服务平台对我院立案、审理、执行和法院整体工作四个方面进行评价,力促纪律作风持续向好、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


当事人在办理各类诉讼服务过程中,可通过评价终端对诉讼服务人员进行评价,评价系统分为满意、比较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档次,当事人也可自行编辑文字,对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当事人评价法院案件质效系统是南山区人民法院对司法服务满意度评价制度不断完善的重要体现,也是进一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架起了当事人与法院工作人员进行良性互动的桥梁,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参与诉讼的获得感。2021年5月至8月,我院结案数132件,评价数82件,满意度为98.48%,对群众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我院也虚心接受。通过外部力量监督,不断促进法院规范司法行为,有效稳步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审判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

金杯银杯

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金奖银奖

不如老百姓的夸奖

你把群众的评价放在心里

群众将锦旗交到你的手上

锦旗一 秉持客观公正 维护公平正义

“我无论如何也要表达感谢,感谢法院,感谢刘院长!”,近日,一名当事人把锦旗送到南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刘亚莹的手中,表达自己对法院和法官尽职尽责工作的感谢。

据悉,在我院审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原告王某在工作时受伤,经黑龙江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伤残,被告仅支付了王某的全部医疗费,其他工伤待遇未付。王某与被告就赔偿问题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确保原告与被告的合法权益都不受到损害,且该案件涉及普通劳动者,刘亚莹法官尽量缩短审理时间,在查清案件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

锦旗二 弘扬法律公正 维护百姓权益 

近日,我院行政庭庭长付晓明收到一份沉甸甸的快递,快递里是一面锦旗。这份赞扬和肯定,要从一起离婚案件说起……

付晓明法官曾受理了杜女士与丈夫冯先生离婚案件,考虑到杜女士长期患病卧病在床,行动不便,付晓明法官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亲自到杜女士家中开庭审理。

据了解,双方当事人经人介绍相识,于2006年登记结婚,双方系再婚。在庭审中,冯先生表示双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要求离婚;杜女士则表示自己原本无儿无女,婚后将冯先生的孩子视为已出,对其关怀备至,现在生病了,冯先生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不同意离婚。在了解情况后,付晓明法官认为双方之所以闹到离婚的地步,是由于缺少沟通导致矛盾加深,但双方还存在深厚的感情基础,故对冯先生提出的离婚请求未予支持。庭后,付晓明法官耐心引导夫妻双方:“面对爱人要少一点指责,多一点包容,用爱柔化生活的棱角。”双方当事人体会到了法官的良苦用心,二人表示以后在婚姻中会多沟通交流,该离婚纠纷案件以破镜重圆的结局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锦旗三  一心一意为民办事 依法执行快速到位 



“法官和执行干警辛苦了!谢谢你们!”当事人李某一边将锦旗送到执行法官田彬手中,一边感激地说。

申请执行人李某生活困难,急需用钱看病,但被执行人张某因两人存在矛盾,所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涉嫌恶意转移财产。为尽快解决申请执行人的困难,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张某和其家人多次沟通,耐心地释法明理,最终张某主动对申请执行人李某履行义务。短短10余天就拿到执行款,申请执行人李某感动极了,给执行法官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对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高效执行点赞!

枝叶总关情,点滴印初心。一面锦旗,一声道谢,它承载着当事人的认可与信任,也蕴含着人民群众的一份期许与嘱托。南山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主业主责,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稳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辖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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