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厉行节约倡议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广大干警树立节约意识,全面推进节约型法院建设,我们向全体干警发出倡议:
一、节约用电
1.节约办公用电。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不使用时,及时关闭,切断电源,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自觉关闭各类电器电源。
2.节约照明用电。办公场所有效利用自然光,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关,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最大限度降低能耗。
二、节约用水
1.强化节水意识。广大干警树立节约用水意识,大力提倡“节约用水、从点滴做起”的新风尚,养成节约用水的好习惯。避免大开水龙头,用完水后拧紧水龙头,杜绝长流水。
2.加强对用水设备的维护和改造,严禁跑冒滴漏。发现跑水,及时报修。
三、节约办公用品
1.优化办公用品购置。严格依据实际需求和标准配备办公用品,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用品。
2.倡导电子办公和无纸化办公。文件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提倡双面打印。
3.尽量减少电话通话时间,做到长话短说。不将私人电话与办公电话捆绑,不用办公电话聊天。
四、节约粮食
广大干警养成文明节约的饮食习惯,在食堂就餐时,适量取用,提倡“光盘行动”,形成“节约粮食、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五、统筹办案用车
办案用车要经常保养,科学驾驶,减少油耗,外出办案合理安排出行路线,尽量多人合乘,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六、提倡垃圾分类
倡导“垃圾分类,从我做起”。广大干警带头学习掌握垃圾分类政策知识,提倡对办公垃圾进行分类,将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分门别类,做绿色、低碳、环保生活的模范。
古语有云,“成由俭,败由奢”。节约是传统美德,更是社会责任。让我们做节俭风尚的实践者和示范者,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积极参与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的科学活动,为创建节约型法院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