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林洪彬同志为南山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发布时间:2021-08-18 14:24:05
林洪彬同志向宪法庄严宣誓
南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文博为林洪彬同志颁发任命书
8月18日上午,鹤岗市南山区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全票通过了林洪彬同志为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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