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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法院狠抓管理提升息诉服判率

  发布时间:2011-12-07 16:22:27


今年来,南山区法院将上诉案件作为案件质量管理重点,逐步形成“边抓边强化”机制,努力压降判后案件上诉率,增强当事人的信服度。2010年上半年上诉率为0.04%,今年上半年为0.03%。一审服判息诉初见成效。 

一是抓源头管理,强化裁判文书说理。规范院庭长裁判文书核签审批,重点审查裁判文书的“说理”关键环节,明确裁判文书必须详细阐述采纳或不采纳当事人主张的原因和理由,对不支持败诉方诉求或辩解的理由作出特别规定和要求,有效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上诉。   

二是抓阅卷审核,强化庭长管理效能。在管理工作中推行上诉案件庭长阅卷制度,规定庭长对本部门上诉案件质量负责。通过规范庭长审查上诉案件卷宗,找承办法官了解情况,一方面达到自我纠正瑕疵的目的;另一方面,发现有协调空间或是上诉原因不成立的案件,采取多方协调措施,帮助解决问题,使上诉人自愿撤回上诉。 

三是抓判后答疑,强化法官能动司法。针对影响较大、疑难复杂、当事人情绪较为对立等类型的案件,规定在判决书后附适用法律条款,解疑答惑,消除当事人的思想疑虑和片面认识,促使败诉方缓和情绪,最大限度地让当事人服判息诉。 

四是抓法律释明,强化开庭审理功能。规定在庭审中,针对当事人主张不清楚、有矛盾、提交证据不充分的情形,法官必须通过询问、提示而使其主张变清楚、排除其陈述的矛盾、将证据补充充分。审委会委员或庭长,在录像听庭评庭中,发现法官未能履行法律释明义务,均可向承办法官提出,并督促其采取适当方式弥补释明程序。法律释明在庭审中强制推行,促使当事人有证举在法庭、有理辩在法庭,减少判后当事人上诉风险。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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