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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家太同志任南山区法院党组书记

  发布时间:2011-11-18 10:31:14



20111115日,原兴山区法院副院长沙家太同志正式到岗,出任南山区法院党组书记。

20109月,因工作需要沙家太同志主持兴山法院全面工作。在此期间,他能勇挑重任、服务大局,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区工作大局之下,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带领兴山全院干警于2010年底再次实现了“五零”法院工作目标。 20115月,兴山区法院因其一流的工作业绩,被黑龙江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沙家太同志个人曾被授予“全省十佳优秀法官”荣誉称号,2010年底被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14月被授予全省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

201111月,因工作业绩突出,沙家太同志被提拔为南山区法院党组书记。图为沙家太同志(左一)参加欢迎仪式与区委领导座谈。

责任编辑: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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