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与别人发生纠纷,于是二话不说, "两肋插刀"参加互殴,造成多人受伤,结果这位好兄弟因为一时冲动被判了刑,后悔莫及。10月27日,
2010年3月9日10时,王某家的污水流到张某的门前而发生争执,后相约到社区街道"好好商量"解决。下午四时左右,被告人张某在王某的纠集下与张某等人赶至上某饭店门前,与持铁棍到该处的卜某、李某、赵某发生斗殴。在斗殴的过程中,双方均有多人受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在他人的纠集下积极参与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地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宣告缓刑,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