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的公正司法,感谢法官的公正审判”,见到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冯冰时,当事人某公司经理激动地与冯冰握手,连声表示感谢,并送上了一面写着:“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办事公道深得民心”的锦旗。
据悉,鹤岗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李某因被告袁某未及时给付货款70余万元,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主张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为了确保原告与被告公司的合法权益都不受到损害,在疫情期间,我院法官冯冰两次到公司查账,加快了审理案件的进度。我院在充分查清案件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要求被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在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后,考虑到企业正常经营需要,本院立即作出案涉财产的解封裁定,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
案件审结后,在法院组织的“万名干警走万家企业”活动中,办案法官继续关注、走访该家企业。走访中,办案法官认真听取企业的建议,同时也全面介绍了近年来我院在服务企业方面采取的重要举措。
此案仅是南山区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今后我院将扎实开展好“送法进企业”活动,营造良好的企业法治氛围,强化司法引导,提供精准服务,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